食品小作坊登记
食品小作坊应当符合《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小作坊登记部门申请登记,获得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含临时登记证)后,方可从事登记范围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1.其他材料
2.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6.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7.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或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8.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9.开办者身份证明
10.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11.食品小作坊登记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