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有哪些—建筑主体倾斜观测:
江苏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建筑主体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顶部观测点相对于底部固定点或上层相对于下层观测点的倾斜度、倾斜方向及倾斜速率。刚性建筑的整体倾斜,可通过测量顶面或基础的差异沉降来间接确定。
主体倾斜观测点和测站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从建筑外部观测时,测站点的点位应选在与倾斜方向成正交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1.5~2.0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当利用建筑内部竖向通道观测时,可将通道底部中心点作为测站点;
2.对于整体倾斜,观测点及底部固定点应沿着对应测站点的建筑主体竖直线,在顶部和底部上下对应布设;对于分层倾斜,应按分层部位上下对应布设;
3 .按前方交会法布设的测站点,基线端点的选设应顾及测距或长度丈量的要求。按方向线水平角法布设的测站点,应设置好定向点。
建筑沉降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
7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江苏省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有哪些——结构计算书均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盖章;
一般情况下,较完整的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工程的规模、结构类型及复杂程度和使用要求,具体项目的计算书内容可酌情增减)。
1)用商业电算程序计算时,应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的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软件)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
对带转换层结构、带加强层结构、错层结构、多塔结构、连体结构及中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复杂结构,应提供不少于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程序计算书。
对高层建筑中的转换层、加强层、连体结构的连接体等,还应补充结构局部有限元分析计算书。
对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甲类建筑、超高层建筑等,应补充时程分析的计算书;
2)混凝土结构:总体信息、结构简图、荷载简图、配筋简图、墙和柱底部截面内力简图、D+L计算结果简图、楼层侧向刚度比、重力二阶效应验算、结构整体稳定验算、楼层受剪承载力比、周期及周期比、地震作用振型、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框架-剪力墙结构及框架-筒体结构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比、地震有效质量系数、总地震剪力、楼层位移及位移比、柱(墙)轴压比、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超筋超限信息及其处理措施等。
3)江苏房屋安全检测单位钢结构:除要求类似混凝土结构计算书的内容外,还应包括杆件长细比、板件宽厚比、内力图或内力文件、钢梁挠度图、强度验算和稳定验算的应力比等,特别是梁柱连接、梁墙连接、梁梁连接、支撑连接和柱脚连接节点的验算。
4)砌体结构:结构计算控制参数、计算果、结构简图、荷载简图,以及各层的内力计算结果、墙抗震验算结果、墙受压承载力计算简图、墙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结果、墙高厚比验算简图和楼板配筋简图等;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还应输出底部框架总倾覆力矩、各角度下的地震剪力、层间侧向刚度比及底部框架计算结果图等。
5)程序无法完成的建筑装修荷载、填充墙荷载、隔墙荷载、填土荷载、装饰构架荷载等荷载的手算计算书,大跨度梁、板构件挠度及裂缝大宽度计算书,连接节点的受力预埋件计算书。
构件的手算计算书时,应提供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并注明计算图表或不常用公式的来源;计算书上构件的编号应与施工图等资料上的一致。
6)地基承载力、地基变形(规范有要求时)和基础抗弯、抗剪及抗冲切验算,规范要求的抗震验算及必要时的抗浮验算。
江苏省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有哪些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江苏房屋安全检测单位通过对装配车间现场检测与安全性计算,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厂房主要受力体系布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轴线定位大部分不准确,考虑到测量精度,基本满足验收标准;抽检构件的截面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柱相邻沉降差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同类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要求;现场抽检的部分钢梁挠度、吊车梁挠度均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部分柱南北向横向位移超出规范中1/1250限值要求;
3)抽测的B~C列、C~D列吊车梁中心跨距大偏差均超出《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限值要求。B、C、D同列相邻柱间吊车梁顶面高差大值也均超出《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限值要求,对吊车梁正常运江苏房屋安全检测单位行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4)厂房结构的各构件与节点无裂纹、局部变形、锈蚀;螺栓连接处无明显松动,无节点板断裂及翘曲,无锈蚀;除7/B、14/C处柱脚加劲板局部变形外,其余柱脚局部板件无变形,功能状态正常。结构节点、支座等健康状况良好;厂房柱脚周边地坪存在明显下沉、开裂,部分围护墙体也存在明显裂缝;
5)焊缝外观完好,无表面夹渣和表面气孔,抽检焊缝探伤检测合格;
6)经验算,在现有实际吊车使用荷载作用下,厂房各刚架应力比及变形满足设计要求,吊车梁的挠度符合规范要求;在期望使用吊车荷载作用下,厂房各刚架应力比及变形满足设计要求,吊车梁的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2、建议
1)对吊车轨道进行相应的纠偏措施,以保证吊车的正常运行;
2)建议对表面锈蚀位置进行除锈及涂装防护;
3)对开裂地坪进行相关处理,建议把所开裂地坪位置处地坪打掉,夯实后重新浇筑混凝土;
4)本建筑原设计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根据《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总则中明确的适用范围,要求此类房屋设无桥式吊车或起重量不大于20t的A1~A5工作级桥式吊车。故增设超过20t的新吊车后,装配车间现有的结构形式不满足规范的适用范围。建议对吊车吨位超出20t的厂房区域及相邻构件进行加固,以满足厂房后期的安全正常使用。
5)在更换吊车过程中,对吊车梁及相邻构件进行实时观察,如发现危险迹象请及时通知加固设计单位进行相关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